岳财建指〔2026〕43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一次下达2026年第六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6〕84号),现第一次下达你(区、单位)2026年第六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以及科目见附件。
各地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支出责任,不得挤占“三保”等刚性支出,不得超出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压实各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做好绩效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拨代支,做好资金全流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财审联动,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6年第六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2.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补资金明细表
3.2026年巨灾普通公路保险奖补资金明细表
4.2026年第二批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明细表
5.绩效目标分解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