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5〕57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25〕254号),以及2024-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清算下达你单位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级资金 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或“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公用经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根据中央要求,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年生均小学720元、初中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按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
三、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各地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要求,在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时,按年生均10元的标准单列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支持各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四、各地要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坚决守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严禁搞政绩工程和超豪华建设,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要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级危房校舍,C级危房要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根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5〕68号),县(区)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学校校舍进行排查、核实,结合本地学校布局调整等规划,编制校舍安全保障总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情况,要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五、根据中央要求,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调整为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调整为年生均小学625元、初中750元。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等工作,优先将原建档立卡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提高资助的精准度。各地要把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范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综合奖补”“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七个方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七、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聘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严禁将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等,严禁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方面。严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代管专户、个人账户,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配套资金下达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