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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中职教育特色发展)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10-20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25〕35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中职教育特色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5〕7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三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中职教育特色发展)资金,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市县及有关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规章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支出。各地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支出责任,不得挤占“三保”等刚性支出,不得超出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教育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做好资金全流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申报、使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补助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5年第三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中职教育特色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5年优质中职学校建设单位、优质中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岳财教指〔2025〕35号附件1-2025年第三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中职教育特色发展)资金分配表(10.1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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