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第二次下达2025年第一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7-03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5〕28号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4〕189号)、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文(湘交函〔2025〕47号)及市交通局有关资金拨付方案,现下达你县2025年第一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和科目见附件。根据市交通局有关资金拨付方案2025年第四批普通省道补助资金其中4482万元未达到拨付条件;2025年第三批普通省道养护切块资金2200万元省交通厅没有下达计划本次暂不拨付。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非涉密部分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你县要加强相关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涉及债务高风险的地方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优化相关项目建设和投资方案,量力而行。

  三、你县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财政资金。严禁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公司账户。

  附件:1.2025年第四批普通省道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25年第一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

岳财建指〔2025〕28号附件:2025年第一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附表.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