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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4-12-31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24〕53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标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岳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市级补助专项资金根据2024年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生人数,小学以人均230元/年为标准、初中以人均210元/年为标准,市与区按照3:7的比例,市本级补助30%,剩余部分由各区财政负责落实。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照《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2号)要求,各区要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标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列虚支、严禁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

  附件:2024年义务教育提标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9日

岳财教指〔2024〕53号2024年义务教育提标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12.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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