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4〕47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七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4〕8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七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4号)等有关规定,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各市县及有关项目学校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规章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支出;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补助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4年第七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资金分配表
2.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岳财教指〔2024〕47号2024年第七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资金分配表(市本级及辖区).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