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外指〔2026〕8号
市口岸办: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外经外贷补助经费的通知》(湘财外指〔2025〕43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外经贸发展资金20万元,用于无害化处置走私冻品经费。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24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