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6〕2号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5〕55号),现将2026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区,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请组织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以上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工程施工和监理,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治理工程在2026年12底前完成施工和验收。
二、请各区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要求,严格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情况应及时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系统和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系统中填报。
三、各区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支出责任,不得挤占“三保”等刚性支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做好资金全流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