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5〕89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全省重点工作,现对部分存量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予以收回并调整下达,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见附件。请做好指标调账和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禁止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做好资金全流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调整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