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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第四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12-04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5〕80号

市公路建养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82号)、省交通厅计划文(湘交函〔2022〕384号、湘交函〔2025〕229号)和市交通局有关分配方案,因省交通厅计划文调整后未下达新计划文,该笔资金剩余160万元一直暂存在市财政。现按同级审计整改要求和新下达的省交通厅计划文,调整下达2020年第四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支出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等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审查、审核项目进度、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你部门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应当根据中央及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附件:2020年第一批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补助资金调整下达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日

岳财建指〔2025〕80号附件:2020年第一批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补助资金调整下达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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