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5〕52号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25年度中央应急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的通知》(湘财建指〔2025〕98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下达2025年度中央应急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的函》(湘发改函〔2025〕2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应急价格监测补助经费 万元,专项用于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具体金额、科目和项目见附件。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强化财审联动,加强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防止财政资金截留、套取、挪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湘发改函〔2025〕22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2025年中央应急价格监测补助经费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