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8-25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5〕49号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5〕15号),以及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的会议纪要》(岳阅〔2025〕6号)精神、市政府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分配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的请示》(岳环〔2025〕41号)审批意见,现将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下达给你们,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1大气”,支出经济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规定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市财政将视情况收回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1日

岳财建指〔2025〕49号附件: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明细表+.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