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5〕29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5〕49号)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我市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投资〔2025〕153号),现下达你区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见附件。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强化财审联动,加强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防止财政资金截留、套取、挪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岳发改投资〔2025〕153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