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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6-18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5〕22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3〕142号),经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    万元,此款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8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县(市、区、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及时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制定试点资金使用方案,不得因开展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建设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资金使用方案请联合同级住建部门于收到此通知30日内报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二、请你县(市、区、单位)在确定资金使用方案后,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督促同级住建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请你县(市、区、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对照申报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对试点效果及时进行绩效自评,于2025年7月底前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请你县(市、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及时将试点补助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岳财建指〔2025〕22号附件: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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