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5〕11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湖南省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74号)以及市资规局有关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洞庭湖湿地屏障生态保护修复子项目。请各区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落实地方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2025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此款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
三、区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业务主管部门应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管理监控。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工程实施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等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对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湖南省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4日
岳财建指〔2025〕11号湖南省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