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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2-07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5〕4号

  屈原管理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38号),现将2024年中央第二批水污染防治资金下达给你们,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2水体”,具体项目、金额、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为预拨资金,若后续资金安排方案发生调整,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另行下文通知。

  二、请区财政局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四、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5日

岳财建指〔2025〕4号附件: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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