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4〕5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省级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24〕275号),以及2023-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清算下达你单位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级资金 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或“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公用经费、校舍维修保障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要求,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年生均小学720元、初中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按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与市县共担。我省根据湘办发〔2020〕9号,对寄宿制学校在提高寄宿生年生均300元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再提标100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共担。各地要切实履行本级教育投入责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国家标准提高而同步提高。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根据中央要求,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家
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调整为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调整为年生均小学625元、初中750元。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等工作,优先将原建档立卡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提高资助的精准度。各地要把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范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三、根据中央要求,从2024年起将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1100元,用于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等。各地要根据国家中小学有关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优先用于兜牢义务教育“二十条”底线,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支出。同时,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四、各地要按照财教〔2021〕56号要求,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滞拨缓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经费,严禁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前年度项目、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方面,严禁将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代管专户、个人账户,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配套资金下达表
2.2024年市直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及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