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4〕44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教育信息化)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4〕69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五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教育信息化)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各市县及有关项目学校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规章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支出;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补助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4年第五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教育信息化)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全省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示范校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24年全省教育数字化优秀典型应用场景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