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4〕47号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资环〔2024〕35号),现将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7土壤”,具体项目、金额、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预拨资金,若后续资金安排方案发生调整,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另行下文通知。
二、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四、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于存在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