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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事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4-08-21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社指〔2024〕17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事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4〕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请将此项支出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6“养老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二、百岁老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区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水平。各区财政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本级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配套资金,连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一并分配,落实到人。请将此项支出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三、界线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界线的管理维护,请将此项支出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其他民政事务资金主要用于民政财务规范化建设资金,请将此项支出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区财政部门收到通知后,要迅速与民政部门对接,要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2024年民政事务省级专项资金及百岁老人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

岳财社指〔2024〕17号2024年民政事务专项省级补助资金及百岁老人市级配套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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