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4〕26号
岳阳楼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4〕6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四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民办高校党建、平安校园建设、疏堵结合防溺水试点、教育体制改革、西藏班新疆班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专项资金应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各市县及有关项目学校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规章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支出;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补助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4年第四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经费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