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4〕40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27号),并报市政府审定,现下达你县(市、区)202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灾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专款专用,及时下达。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三批)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