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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部分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2-21 来源: 财政公开专栏 
 

岳财建指〔2022〕10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2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下达部分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49号)对湘财资环指〔2021〕25号的资金调整,现下达你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见附件),请及时做好账务调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2.部分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下达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7日

岳财建指〔2022〕10号附件1: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xlsx

岳财建指〔2022〕10号附件2:部分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下达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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