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2-08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农指〔2021〕6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岳政发〔2015〕6号)、《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岳农组〔2020〕6号)、《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岳政发〔2015〕7号)、《2020年岳阳市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考核奖补实施细则》(岳农宅〔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0年度市级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    万元。请相应列入2021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快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岳阳市2020年度引导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岳财农指〔2021〕6号岳阳市2020年度引导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二批).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