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21〕6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岳政发〔2015〕6号)、《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岳农组〔2020〕6号)、《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岳政发〔2015〕7号)、《2020年岳阳市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考核奖补实施细则》(岳农宅〔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0年度市级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 万元。请相应列入2021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快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岳阳市2020年度引导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