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岳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3月3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精神,由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可以在岳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yue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8850166。
一、概述
1、调整充实工作机构。我局于2008年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人教科、纪检监察室、法规科等科室单位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近年来,我局每年都根据领导小组部分领导和成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按分工范围具体抓,分管组长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单位按责任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我局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并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岳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出台了《岳阳市财政局信息宣传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与此同时,结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绩,纳入我局绩效考评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还着力推进规范行政权力建设,进一步推进阳光理财。
3、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在以前年度编制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重新对目录进行修改,并将不同的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确定了需要公开内容的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审核程序并明确了责任科室。
4、充分利用公开载体。在局办公大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以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岳阳财政网为主体,公开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工作动态、财政通告、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法规公文等,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并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我们还通过积极参与岳阳电视台《巴陵行风聚焦》栏目,解答财政热点问题,增进社会公众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的了解与支持。此外,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为群众投诉咨询、发表意见提供了平台,而且还安排专人负责对群众来电、来信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岳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在各网站发布财政信息共计 条。其中:
(一)通过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公开和更新信息55条,其中:财政动态工作信息34条,概况信息3条,业务工作4条,应急管理1条,统计数据1条,人事信息3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财政通告3条,规划计划2条,部门文件3条。
(二)通过岳阳财政网门户网站公开和更新信息101条,其中:财政动态工作信息58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财政通告22条;计划总结4条;部门文件13条。
(三)通过《湖南日报》、湖南财政网、《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44条,其中:《湖南日报》发布信息2条,湖南财政网发布信息10条,《岳阳晚报》发布信息文章17条,岳阳电视台发布信息1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2、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
3、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而努力,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深化、完善、提高。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安排好。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3、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财政转型升级年活动,立足“六强”目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工作常规化、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