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由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岳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yue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885095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列入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由办公室牵头,预算科、国库科、信息中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绩效管理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科等科室单位参与,各科室单位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评估进行考核,所占分值权重高于4%。每年对本单位执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公开不准确、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科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至上,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2018年全年共公开财政信息2000余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到位。特别是注重工作创新,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办事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健全市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决算、部门预决算、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栏目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督促市本级6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推进了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了经济财政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18年,我局通过市政府、局门户网站、省市主流新闻媒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600多条,其中通知公告9条,政策法规53条,政策解读24条,预决算及市本级收支数据等财政信息210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9个类别: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3、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4、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5、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系统综合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情况;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投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公共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通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余件,件件做到了有批阅、有回复、有台帐,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深度推进预算公开,建好市级预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涉密信息以外的所有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信息、财政政策制度、绩效评价报告等;二是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