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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立加强人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办法》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建立加强人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办法》已经市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建立加强人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财政局建立加强人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按照依法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运用法定方式进行。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市财政局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承担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全过程。范围覆盖所有市级预算单位,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性资金。市财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时,应包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组织实施情况、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增专项资金说明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四条  市财政局每年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前,主动征求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意见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求,确定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财经专家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

  第五条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两问四评”绩效监督(“两问”:一问政策落实好不好,二问群众满不满意;“四评”:财政评价、审计评审、三方评估、人大评议)。市财政局做好财政评价、市审计局做好审计评审、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做好第三方评估和代表评议工作。

  第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对同级审计查出的涉及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进行满意度测评。市财政局强化“财审联动”机制,以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成效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避免屡审屡犯。

  第七条  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技术支撑。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实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评审。

  第八条  市财政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财经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和绩效目标编制等,采取现场调研、听取报告等方式,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督,督促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  成果运用

  第九条  市财政局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意见、整改时限。及时向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市财政局切实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断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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