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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市本级财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岳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 统筹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次数

岳财发〔2022〕22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市市本级财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岳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岳阳市市本级财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岳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

岳阳市市本级财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14号)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推动财政预算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统筹能力。强化政府统筹财政资金能力,坚持预算法定、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实行预算编制和执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突出保障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兜牢“三保”底线,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实现有限公共资源和政策目标有效匹配。

——提高使用绩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成本控制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防范运行风险。统筹当前和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财政局成立市本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市本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财政局预算科,负责市本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工作,协管预算科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预算科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具体措施

(一)全力做好大事要事保障。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市级财政部门牵头编制市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据清单逐项细化,明确任务目标、优先顺序和事权划分,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在预算中优先保障。

(二)实行全口径部门预算。将预算单位(定额补助公立医院除外)各项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编制单位资金预算。全面梳理各项收入来源及构成,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未列入预算的收入原则上当年不安排支出。

(三)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对截至2021年底尚未使用的财政预算资金、单位其他资金和实有账户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符合现行盘活政策规定的,全部收回或上缴财政,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暂无明确政策规范的资金,会同相关部门逐项进行研究,依法依规制定相应政策进行处置。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归并设立综合性的大专项,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市委、市政府明确实施的项目作为约束性任务,优先纳入任务清单,其他方面的支出为指导性任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五)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将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和各类资金分配的基本单元,任何预算支出需先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提前储备项目,做细做实项目库。各预算单位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启动下年度项目储备工作,科学设置项目入库条件,明确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绩效目标等要素,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入库评审与事前绩效评估等前期工作。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将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有序纳入预算项目库,要素不完整或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不纳入预算项目库,不安排预算。对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对实施进度缓慢、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因市委、市政府决策临时调整入库的,应在两个月内完成所有入库评审手续,未完成评审手续的原则上财政不予下达指标。

(六)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对增加财政支出5000万以上(含5000万)的重大政策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必要前置审查环节,做好事前绩效论证、需求测算和风险防范等评估工作,重点评估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并将评估结果和建议报市政府审定。

(七)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基本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标准、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为主体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并进行清单管理。基本支出标准采取人均定额、事均定额、按比例计提等方式确定;项目支出标准根据地区、行业、项目类型分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根据国家基础标准,结合本地公共服务状况、支出成本差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

(八)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精简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压减财政补助规模。项目资金严格按申报项目使用,不得挪用。严格按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得混用,不得随意调整。根据预算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管理,2022年一般性支出决算数比上年下降不低于1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占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比重不超过20%。

(九)推动预算绩效有效融合。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效益+问题”导向,逐步推行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稳步扩大部门整体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实施范围,分步开展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重点绩效评价。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调整挂钩政策,按规定对未达绩效目标要求的项目预算按比例进行扣减、撤销。

(十)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预决算公开范围由政府、部门扩大到部门所属单位。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和单位会议、培训、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连同预决算一并公开,并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专户等事项作出说明;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细化公开到具体企业;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收费基金、国有资本收益、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十一)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建设要求,整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采购、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各级财政之间、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共用,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监控,并将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接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今后一段时间财政改革工作的中心任务,对于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市直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衔接配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市财政局将加强与市直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合理分工,抓实抓细具体工作任务,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指导督促,落实好对口服务机制,确保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

(三)建立督办机制。市财政局将根据工作方案设立任务清单,各市直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并根据需要报送改革进展情况。市财政局将定期进行督办,收集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2

岳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形成资金合力,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统筹。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执行等,构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总体框架。

——多头推动。以政府预算体系、项目资金、部门资金、跨年度预算、各类收入、增量与存量以及编制与执行等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依法依规。既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创新统筹方式、方法。

二、组织机构

市财政局成立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财政局预算科,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具体工作,协管预算科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预算科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政府预算体系间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统一分配。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20%的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资金的5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中有关专项收入统筹力度,逐步取消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支出统筹安排保障。

(二)推进项目资金使用统筹。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入库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发挥项目库基础作用,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安排预算,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全面反映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绩效目标等情况。加快据实结算项目下达进度,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下达预算。建立项目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推进部门资金使用统筹。相关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要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水利、节能环保、卫生健康、资规、住建、城市管理、商贸等部门支出资金的统筹,提出资金统筹安排方案,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统筹使用。重点统筹整合市级财政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产业发展。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严格控制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个数。既要统筹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也要加快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对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分解为多个部门负责的,应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部门间不得横向分配资金。

(四)推进跨年度预算统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只能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原则上通过调减支出预算弥补,如仍难以平衡,向上级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五)推进存量资金使用统筹。全面盘活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位资金等各类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优先使用单位资金、存量资金安排部门预算。从2023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减少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预算。

(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统筹。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既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又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为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参考。严格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原则上应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七)推进政府债务资金统筹使用。打通政府债务资金与年初预算安排,其中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务资金纳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统筹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遵循,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项目支出进度,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债券资金进行预警,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债券资金,依规依程序收回调剂使用,确保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八)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推动上级转移支付与本级年初预算深度整合,对年中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在不改变资金主要用途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本级相关专项安排情况,加大整合力度,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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