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次数

岳市财预〔201412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中央本届政府任期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我市本级编制了三公经费专项预算,未来4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

2、各部门务必从紧开支三公经费,尽量压减,不得超预算开支,原则上做到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

3、在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原则上不追加三公经费。部门因新增机构等特殊因素确需增加三公经费开支的,应首先考虑从部门预算中调剂安排,并相应编制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报市财政局审定后执行。

4、各部门务必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从紧从严开支三公经费。同时,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岳阳市财政局      

201435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36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