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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财政局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3-25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岳阳市财政局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财政局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财政局          

2014317       


岳阳市财政局落实四风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岳阳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群组发20149号)精神,切实做好涉及财政部门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又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促进财政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决定成立市财政局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邹三友局长任组长,方新群、洪建军、熊建伍、谢建华、周继祥、谭辉、何斌、彭坚、羊卫东、李向阳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项具体整治任务由局领导牵头主抓,各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牵头单位为多个单位的,排第一的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局群众路线活动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向市委活动办的联系汇报,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自查自纠及机关四风问题的整治,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任务内部协调。

二、细化任务分解。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有34项任务,涉及财政部门的任务有20项,其中牵头2项,配合18项。经研究,现将涉及我局牵头和配合的专项整治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情况见附表),请各责任科室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严格标准要求。承办责任科室单位要按照的要求,全力抓好专项整治任务,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对于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责任科室单位要尽快研究制定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实施方案,按程序审签,再由局群众路线办报市委活动办审定后实施。对于配合工作,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紧扣涉及财政方面任务,根据牵头单位任务分工,制定分项实施方案。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抓好自查自纠工作,查准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在5月中旬报局纪检监察室,汇总并按程序审签后,于5月底前报市委群众路线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专项整治评估验收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活动办,由局群众路线活动办汇总后报市委群众路线活动办。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抓好自查自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将建立责任追究制,把整治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批评教育,严肃追究责任,严肃问责处理。


市财政局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任务性质

市定牵头单位

牵头领导

承办责任

科室单位

1

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抓紧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方新群

洪建军

行政政法科

预算科

2

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抓紧制定出台我市《关于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处理办法》,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格控制办公设备购置。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

谢建华

行资处

3

从严控制会议,抓紧制定出台我市《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配合单位

市委办公室

方新群

行政政法科

4

坚决查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配合单位

市纪委

市监察局

熊建伍

财监科

5

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大量聘用人员。

配合单位

市人社局

周继祥

李向阳

社保科

人事科

6

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配合单位

市纪委

市监察局

方新群

 

行政政法科

纪检监察室

7

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配合单位

市纪委

市监察局

方新群

 

行政政法科

纪检监察室

8

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把好晚会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配合单位

市委宣传部

方新群

 

教科文科

行政政法科

9

整治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我市《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和高消费行为。

配合单位

市招商局

市商务局

周继祥

外经科

10

整治超标配备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落实,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灯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安装北斗定位导航管理系统和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行为。

配合单位

市纪委

市监察局

谢建华

行资处

11

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开工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

配合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谢建华

李向阳

行资处

财政投资评审科

12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配合单位

市委办公室

方新群

行政政法科

预算科

13

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进一步压缩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

配合单位

市外侨办

周继祥

外经科

14

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正确处理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财政收入三量齐升

配合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国库科

15

坚决纠正唯GDP用干部问题,科学设置财政收入考核指标体系。

配合单位

市委组织部

 

国库科

16

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配合单位

市农办

谢建华

 

羊卫东

农业科

农开办

乡财科

17

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配合单位

市教育局

 

教科文科

18

治理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行为。

配合单位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

 

李向阳

支付局

工资办

人事科

19

在巩固前期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配合单位

市纪委

市监察局

熊建伍

财监科

20

开展涉企检查、收费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推行涉企收费明白册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坚决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行为。

配合单位

市纪委

市监察局

洪建军

熊建伍

 

综合科

非税局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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