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非税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委员们在提案中肯定了非税收入在保障公共服务、平衡财政收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出了部分行业、县区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所引发的社会关切问题,并就“健全预算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三个维度提出工作建议,我们深表认同,并在工作中努力予以推进落实。
一、关于“健全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不断规范和健全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是市委、市政府工作努力方向,市财政局采取各种措施,不断予以推进落实。一是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制流程,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在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预算单位申报—财政初步审核下发—预算单位核实确认上报—财政部门批复”即“二上二下”流程规范编制。二是取消了市纪委、公检法系统及审计等部门罚没收入征收计划,严禁“收支挂钩”和逐利执法。三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所有收费项目均由省里统一挂接,防止高标准收费和乱收费。依托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凡是未纳入项目清单管理、超标准收费将无法开票入账。四是实施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扫码开票、以票控收,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确保非税收入票据领用、使用、缴库核算、报销和年检所有环节留痕留据、溯源可查。五是建立非税收入旬、月报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动态更新中央、省有关非税收入最新政策措施,确保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实时跟踪全市非税收入动态数据,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异常变化的县市区及预算单位,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严防虚收空转。
二、关于“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依法征管、规范征收、应收尽收”原则狠抓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发挥人大、社会监督协同效应是贯彻落实三原则的必要举措,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了旬月报制度,强化监控和分析机制,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尤其是罚没收入变化异常县市区、执法单位,要求其提供变化原因、改进措施,必要时提请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同级财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审计检查和财会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的协调效应,财政部门每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定期公开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数据,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督”、信访、信息询问和质询渠道,及时掌握和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
三是加强执法督查。在司法部门执法检查、审计检查和财会监督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部分非税收入执法执收存在数据变异较大、群众反馈较多的单位予以抽查。如2024年底至2025年初,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27家执法单位及县市区近三年罚没收入开展廉情调研,并将有关问题及处理情况专题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得到了卫江书记、李挚市长的高度肯定。
四是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与12345政府热线、信访部门和相关执法执收单位衔接,及时处理非税收入征管中收费标准、票据开具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建立了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处理机制,及时将非税收入违纪线索移交纪检部门,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此外,关于执法违规造成企业损失问题,市委、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三、关于“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门高度重视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关于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动提高全市执法队伍专业水平。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26年4月,市司法局举行首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把准入关口,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截至5月制发行政执法证件684个、监督证件25个,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柔性执法适用规则、执法标准、程序规范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精准履职能力,引导执法人员主动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推动执法从“事后处罚”向“源头预防”转变,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能力。
三是从严整治违规执法突出问题。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四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梳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787件,依托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报送线索804件,追责问责16人,清缴追回违规资金32万元,吊销执法证件1个。动态检测罚没收入和检查频次,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监督。2025年市直执法部门罚没收入同比下降18%,2026年1-4月全市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5.6%,有效遏制了随意执法、趋利执法现象。
后段,我市执法部门将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彭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继恩;0730—8851036,1387308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