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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财政:建立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日前,经报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岳阳市财政局对纳入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监管的第一批单位下达监督通知书并进行约谈。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部署要求的又一创新之举,也是督促市直预算单位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的务实之举,有效提高了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威慑力。

一、坚持依规监管。岳阳市财政局在广泛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办法》共23条,包括纳入名录管理单位的情形和程序、监管措施、退出标准、内外部贯通机制等内容。明确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具备六种情形之一的单位,结合问题定性、违规金额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因素,应当纳入名录监管。纳入和退出需按程序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准。纳入名录管理的单位监管期限为一年,经综合评估后可移出名录。

二、坚持从严监管。对纳入名录管理的单位实行“三个从严”管控措施,一是资金安排从严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暂停年中所有预算追加,年终存量资金全部收回。对申报项目从严审核,对新增项目一律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非必要项目一律不安排。二是资金拨付从严审核。加强各类支出必要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应压尽压。从严审核资金指标和用款计划,严格按支出进度批复用款。从严控制经费支出,重点关注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三是日常监督从严要求。列为年度财务管理必检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单位。加强政府采购活动、资产配置和处置监管。定期核查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支付审核监管等。

三、坚持协同监管。明确和压实重点监管单位、财政部门内部的责任,强化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格局。一是明确重点监管单位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学习培训,及时追缴违规资金,严肃处理责任人员,每半年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压实财政部门内部责任。科室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推动名录监管与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等环节实现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成果共用,针对共性问题研究推动相关领域制度建设。三是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作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时重点关注对象。对继续违反财经纪律和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暂停拨付资金,并根据《岳阳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试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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