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经报岳阳市人民政府审定,岳阳市财政局相继印发《关于部门单位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财会监督新格局。
《关于部门单位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就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财会监督工作进行明确:一是要履行监督职责,有关部门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归口管理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要明确监督内容,重点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资金管理使用等经济活动,政府采购活动、会计行为、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三是要优化监督方式,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四是要用好监督结果,将财会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内部管理考核、财经事项决策、制度建设、信用评价,以及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方案以及典型经验做法、问题整改等资料。
《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共23条,包括纳入名录管理单位的情形和程序、监管措施、退出标准、内外部贯通机制等内容。明确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具备六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纳入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纳入和退出需按程序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批准。《办法》明确,对纳入名录管理的单位实行“三个从严”管控措施。一是资金安排从严控制。包括:一般性支出在统一压减基础上再压减5%;扣减项目支出预算5%;除人员支出补缺外,暂停年中所有预算追加;年终存量资金全部收回;部门预算的下单位专项改为审批专项,按项目执行进度据实拨付;对申报项目从严审核,对新增项目一律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非必要项目一律不安排。二是资金拨付从严审核。包括:加强各类支出必要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应压尽压;从严审核资金指标,严控跨单位调整、科目调剂和转拨县市区;从严审批用款计划,严格按支出进度批复用款;从严控制经费支出,重点关注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三是日常监督从严要求。包括:列为年度财务管理必检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单位;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管;严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定期核查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支付审核监管等。市财政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并细化从严监管的具体措施。《办法》明确,完善内部和外部贯通机制,内部科室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外部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动监管,形成监督合力;在名录监管期限内,继续违反财经纪律和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单位,市财政局可以采取暂停拨付资金等处理措施,并根据《岳阳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试行办法》,移送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