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全市财政系统行业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以“做有品位的人、干有品质的事、打造品牌财政”为主题的“三品”工程,大力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遵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理财。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树立财政部门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水平,带动和促进全市财政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市财政系统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突出一个主题,落实两个忠诚,提升三个层面。“突出一个主题”,就是强力推进“三品”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人文兴财,从提升文化修养层面上重点塑造财政队伍的人文品格和荣辱观念。要将“三品”工程拓展到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开展,要将“三品”工程进一步细化,尽快制定“三品”工程实施手册,进一步规范全市财政干部的言行举止。“落实两个忠诚”,就是落实市委易炼红书记提出的“全体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毫无保留地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事业”的要求,着力塑造财政队伍的政治品格和理想信念。“提升三个层面”,一是高度重视财政业务人才建设,对业务骨干多加关心,通过加强培训、鼓励进修、招考引进,加强业务人才培养、储备和建设,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鼓励干部自主创业;二是高度重视和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县乡财政队伍建设,关心离退休老同志和干部职工的生活,把财政事业的基石筑牢。打造出一只业务好、作风好、身心好的健康队伍。
根据以上总体目标,在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必须坚持和达到如下标准: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领导班子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的施政原则,把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经及检查督导、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政务公开,热情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际承诺服务。采取便利措施,公开服务项目、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工作环境整洁、有序、便利、和谐。
(四)投诉畅通,认真查处。公开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并有专人负责,做到投诉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服务经济,实绩突出。积极正确履行职责,各项主要财政业务工作指标在本地和上级财政部门达到先进水平,年度量化指标无特殊原因,必须圆满或超额完成。
(六)廉洁自律,风气端正。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风正心齐、办事公道、热情服务、科学理财、奉献社会、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以创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形成靠教育培养人、靠制度规范人、靠监督约束人的良好工作机制,使形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重点是落实好以下八条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抓好世界观教育这个关键,教育广大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是突出特点,紧紧围绕财政部门的特点,教育党员干部切实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管好钱,把钱花在刀刃上。三是突出实效,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在开展教育的过程中,既要认真坚持学习日制度,又要积极采取听取专家学者讲座、观看教育录像、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兴办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丰富教育的内容和手段。
(二)强化制度约束,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紧紧围绕政策公开和服务承诺的内容,认真抓好与之相关的效能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30个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有章可循、有序运转、扎实推进。对涉及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契税征收等财政业务工作的办理,要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服务承诺。承诺事项能量化的要量化,并严格办结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服务承诺的内容要采取开设专栏、悬挂上墙以及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以便于监督执行。
(三)加强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围绕开展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活动提出的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廉洁勤政、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评议内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在各个环节形成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等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监督员,建立行风和廉政建设监督员网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寄发能够反映财政工作动态的综合性信息、快报、通报等,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办法,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内部监督,通过采取设立行风建设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或举报,实施明查暗访等形式,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评、自议、自查、自纠。各级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导作用,对重大事项及时督办,量化指标按季考核,做到逐月调度、定期通报,促进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行为。财政部门作为为党委、政府当家理财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抓好上级同赋予的各项牵头和配合工作,从根本上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既要在治理社会“三乱”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出贡献,又要自觉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纪律,坚持实行计划管理,一口对外和“三个统一”的检查制度,坚持信息共享,一家检查,多家认可,防止出现随意检查、多头进点、重复检查的现象。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要积极组织和参与行风建的宣传活动,通过走上街头、深入单位“阳光咨询”,走进直播向参与“行风热线”等,向广大人民群众解答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宣传财政政策,促进各项财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选择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的内部科室和乡镇财政所,开展争创系统内“行风建设窗口”活动。示范窗口要以务实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示财政干部良好精神风貌。适时对示范窗口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验收。
(七)认真组织开展评先树优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行风和机关交能建设,促进行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在全系统形成化、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评选“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示范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同时,在有关新闻媒体有选择地宣传报道典型事迹。
(八)严格责任追究。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水平。对不履行职责承诺的、服务态度生硬冷淡的、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责任心不强的、办事拖拉的、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目标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群众投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组织领导
市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形成由纪检组综合协调、人教科分工负责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加强指导,有关科室、单位要责任明确、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融入到财政中心工作之中。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探讨新时期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拓展思路,创新措施,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扎实有效地推动行风和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