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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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6〕38号)文件精神,现一次性下达你区2015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经费 万元,相应列入你区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第213类01款52项“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接此通知后,请认真落实分担经费,确保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村任职大学生各项工作、生活补助资金。同时,请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