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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阳 市 财 政 局 岳 阳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16年中职学校免学费 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07-05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1633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职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5205号)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核定的中职在校生人数,现下达你单位2016年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职业教育,支出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政策调整的要求,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政策调整后中职学校的良好运转。下半年将根据实际在校生数,重新核定你单位2016年中央和省财政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并据实补足(或扣减)经费预算。

二、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中职学校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严格规范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子注册制度,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帐簿,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附件:1.2016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6年春季市直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拨付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622日    

 岳财教指〔2016〕33号2016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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