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预〔2016〕24号
君山区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16〕38 号精神,现将 2016 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00万元下达给你区, 该项指标收入科目列“1100225 产粮(油) 大县奖励资金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300225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其中必须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本地区粮油产业发展。请你区于6月30日前将具体使用方案报送省财政厅(经建处)备案。
2、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纳入中央财政奖励范围的县级行政单位安排使用奖励资金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上报财政部作为后期奖励资金分配因素。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要求,完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追踪问效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区应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将上年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