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6〕17号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和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社〔2010〕24号)、《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和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岳市财社〔2010〕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拨你区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万元(按2015年市级财政已安排资金100%预拨),请将上述补助资金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结合区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区级财政补助资金,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区)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卫生局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