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3〕60号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3〕51号),现将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第四批)资金下达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