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3〕11号
平江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2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22〕107号)和交通部门计划分配方案,2022年10月已通过岳财预〔2022〕187号文件下达你县省道S201平江县虹桥至加义补助资金6000万元。经市交通局核查项目实施情况,现下达你县2022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以奖代补部分)剩余部分8443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此款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或“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或“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后续,我们将根据省政府审定的“十四五”交通建设、养护投资政策及相关资金分配方案对此次预拨资金予以清算。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将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和项目基础信息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进行数据挂接,严格按照《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对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政府采购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交叉审核”责任。
二、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2年第五批普通省道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22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以奖代补部分)绩效目标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