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2〕1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湘财教〔2016〕65号)精神,现下达市直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及各区2021年度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999教育费附加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中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人数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进行核算。
二、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岳教体发〔2017〕7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
附件: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