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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直学校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4-14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22〕8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22〕4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能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公用经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二、省级及各地本级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要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各校要根据国家中小学有关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滚动实施计划,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遴选确定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重点用于各地危房校舍的维修和抗震加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要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消除各级危房校舍,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

 

附件:市直学校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

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

岳财教指〔2022〕8号2022年市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分配表(岳阳市下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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