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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4-01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2〕18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69号),现将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项目资金下达你区,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资金只能用于损毁面积大于10亩的历史遗留矿山,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采取项目法安排资金,中央及省级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支持范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请各市县和有关单位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要求,严格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项目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岳财建指〔2022〕18号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项目资金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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