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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2-17 来源: 财政公开专栏 
 

岳财建指〔2022〕9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68号),现提前下达你区(单位)2022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

二、请各市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严格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2年提前批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4日

岳财建指〔2022〕9号附件:2022年提前批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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