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21〕1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岳办发〔2017〕12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促进经济发展财政奖励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2号)精神,经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度全市名牌产品奖励资金下达你县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对企业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度支出。
二、相关县市应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企业,不得截留挪用。
三、市财政局将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度全市名牌产品财政奖励项目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