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21〕38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奖励省级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1〕7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区2021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结算资金 万元,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迅速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1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与市级第二批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