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21〕3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六稳”和“六保”之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1〕3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1年省补助就业专项资金 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一是因素分配。按照基础、投入、绩效、重点工作等四大因素,测算分配各地补助资金。二是适当倾斜。根据就业工作重点及形势变化,结合我市实际,资金分配向乡村振兴重点地区适当倾斜。
二、本次拨付资金支出请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出”,各地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按支出用途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统筹用于本地区就业工作,并对产业工人定向培养基地给予适当支持。各地要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岳阳市2021年省补助就业专项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