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21〕24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0〕6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9〕74号)和《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安排2020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请示》(岳工信〔2021〕135号)等,经企业申报,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等程序,经市政府审定,现将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予以下达,相应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将省级奖补资金拨付相关企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2020年及以前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