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21〕22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16〕44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的通知》(湘财企〔2014〕56号)、《湖南省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奖补资金清算联审会议纪要》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奖补资金予以下达,相应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相关企业,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奖补资金清算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