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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含高职省级事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11-25 来源: 财政公开专栏 
 

岳财教指〔2021〕32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含高职省级事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41号),现安排你单位(市、州)2021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省直单位(学校)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州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项目明细及支出功能科目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含高职省级事权)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省级统筹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岳财教指〔2021〕32号附件1-2 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含高职省级事权)专项资金(岳阳市下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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