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1〕32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含高职省级事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41号),现安排你单位(市、州)2021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省直单位(学校)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州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项目明细及支出功能科目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含高职省级事权)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1年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省级统筹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